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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的通知

衢建校〔2013〕16号
   

各建筑业企业、注册二级建造师: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建建发〔2013〕134号)和《关于开展衢州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衢住建办通〔2013〕33号)文件的要求,由我校承担衢州地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注册有效期已满三年或2013年内将到期的建筑二级建造师(包括主项人员、增项人员和临时建造师);
   2、取得执业资格证书逾期三年未申请注册的人员(包括主项人员、增项人员);
   其中,年龄已满60周岁的二级建造师(临时)及年龄已满65周岁的二级建造师(非临时),不再参加继续教育。
   二、培训方式、学时及内容
   本次培训采用教师专题讲座、学员自习及考试相结合的教学方式。
   (一)必修课60课时
   1、《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管理综合)》
   2、《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建筑工程)》  
   3、《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施工成本管理案例解析)》
   (二)选修课60课时
   1、《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注册建造师执业指南)》
   2、《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执业法律案例解析)》
   3、《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法律法规及政策选编)》
   4、《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释义及文件汇编》
   三、报名须知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携带填写完备的《浙江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表》(附件1)(打印稿,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确认后加盖公章。随表附本人身份证、注册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A4纸格式,一式三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五张(同版冲洗照片,三张贴在报名表、一张贴在照片黏贴表,一张贴在培训登记表)。《培训登记表》经学校加盖钢印后,交由企业或个人自行带回。
   2、企业集中报名的,除了提供上述资料,还需填写《浙江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附件2),将纸质材料及电子表格一并上交。
   3、请企业经办人,务必将上述资料和照片统一用档案袋装存,并在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和学员姓名。档案袋封面参照附件格式,主、增项人员材料分开报送。
   4、根据《浙江省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十七条,符合冲抵条件的请填写《浙江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冲抵学时申请表》(附件3),同时提交冲抵学时的相关证明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汇总报送市建校初审后,报市局人教处审批。
   5、报名时间:9月6日—9月2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至下午16:00时。
   四、收费标准
   主项人员(含临时):1500元/人(含300元教材、资料、考务等费用);
   增项人员:收费标准待定。
   主项人员,报名时一次性交清全部费用并领取相关教材;增项人员,先办理报名手续,暂不收费。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1、具体培训时间,我校会根据报名前后次序,提前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报名经办人,并于培训前一周内在“衢州建设信息网”挂出培训人员名单。具体课程安排,详见培训课表。
   2、培训地点:衢州市建设职业学校(市区荷花东路156号),因停车位有限,建议各位学员在培训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已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员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培训,需在每一批次培训前5天向学校请假说明,对既不向学校请假也不参加培训的学员,将记入继续教育培训诚信不良记录。
   六、培训纪律及要求
   培训期间,学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培训登记表》(附件4),按课程安排准时参加学习和考试。
   1、培训班负责人以半天为单位到教室随机考勤,核对学员身份,检查出勤率,并在《培训登记表》上加盖出勤印章,不予补盖。
   2、学员必须按要求完成规定学时数和相应的作业,在考试前提交《培训登记表》和《培训小结表》(附件5),上交两表后,方可参加考试、考核。培训作业必须本人手写,不得打印或网络下载。
   3、无故缺勤,未达到规定学时数,或未提交《培训登记表》和《培训小结表》的学员,不予参加考试。缺勤学员必须补修未完成的培训课程,并补交两表后,方可参加考试。
   4、考核成绩:由考试成绩(60%)、考勤成绩(20%)及培训作业(20%)三部分组成。考试成绩卷面分值满分100分,学员所得分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再按60%折算;考勤成绩采用扣分法,缺课1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累计2次扣5分,以次累推;培训作业视完成情况而定。以考试卷面成绩在60分及以上,且综合成绩在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5、考核成绩不合格学员允许有1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合格学员,则应重新交纳培训费用,报名参加学习。
   七、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建造师按时参加培训,把具体要求通知到学员本人。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期间考勤、考试等纪律要求,解决好工学矛盾,认真学习。
   (二)学校建立诚信档案,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扰乱教学秩序的人员(如无故缺勤或由其他学员代替考勤、伪造考勤章、考试舞弊等违纪情况),将予以通报批评,不予通过培训考核。此次培训视作无效。不予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记入继续教育培训诚信不良记录,并报告主管部门。
   (三)培训结束后,将给考核通过并报省注册办审核确认的人员发放统一的《浙江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作为申请初始注册、延期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的依据。
   联系人:吴柯、徐黎琛,电话:0570-3072446、3072883,QQ群(44543359)。
   报名地点:衢州市建设职业学校(市区荷花东路156号办公楼3楼教务科)。

发布日期:[2013/9/17]  共阅[4330]次  〖打印此页〗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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