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省建设投资集团:
2009年,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广大建筑业企事业单位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等活动,进一步深化“平安浙江”创建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管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一年来,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等三项指标同比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但是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安全生产各项基础性工作还比较薄弱,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等主要指标的绝对数还比较高,个别地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超出了省建设厅下达的考核目标。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建筑施工安全总体情况
全年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51起、死亡62人,与2008年同比起数下降28.17%、人数下降38%。其中,较大及以上事故2起死亡10人,与2008年同比起数下降50%、死亡人数下降66.67%。
二、事故专项分析
(一)按事故发生时间分
一月份未发生死亡事故,与2008年同比减少2起4人。二月份发生3起、死亡3人,与2008年同比增加2起2人,均上升200%。三月份发生3起、死亡4人,与2008年同比减少2起2人,分别下降40%和33.33%。四月份发生5起、死亡5人,与2008年同比减少4起6人,分别下降44.44%和54.55%。五月份发生6起、死亡6人,与2008年同比持平。六月份发生6起、死亡8人,与2008年同比增加1起2人,分别上升20%和14.29%,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七月份发生6起、死亡6人,与2008年同比减少1起1人,均下降14.29%。八月份发生4起、死亡5人,与2008年同比减少4起3人,分别下降50%和60%。九月份发生6起、死亡12人,与2008年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6人,上升100%。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7人。十月份发生4起、死亡4人,与2008年同比减少4起6人,分别下降100%和60%。十一月份发生4起、死亡4人,与2008年同比减少4
起24人,分别下降100%和85.71%。十二月份发生4起、死亡5人,与2008年同比减少2起1人,分别下降33.33%和16.67%。
(二)按事故发生地分
1.杭州市建委考核系统内发生11起、死亡12人,与2008年同比减少4起26人,分别下降26.67%和68.42%。2.宁波市建委考核系统内发生4起、死亡4人,与2008年同比起数增加1起、上升33.33%,死亡人数持平。3.宁波市城管局考核系统内发生1起、死亡1人, 2008年未发生。4.温州市建设局考核系统内发生5起、死亡5人,与2008年同比减少1起1人,均下降16.67%。5.温州市市政园林局考核系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与2008年同比减少2起2人。6.湖州市建设局考核系统内发生2起、死亡3人,与2008年同比减少5起4人,分别下降71.43%和57.14%。7.嘉兴市建委考核系统内发生3起、死亡3人,与2008年同比同比减少1起2人,分别下降25%和40%。。8.绍兴市建管局考核系统内发生2起、死亡3人,与2008年同比减少5起6人,分别下降71.43%和66.67%。9.绍兴市建设局考核系统内内未发生死亡事故,与2008年同比减少1起1人。10.金华市建设局考核系统内发生1起、死亡1人,与2008年同比减少2起2人,均下降66.67%。11.衢州市建设局考核系统内未生死亡事故,与2008年同比减少3起3人。12.舟山市建委考核系统内发生3起、死亡3人,与2008年同比增加1起1人,均上升50%。13.台州市建设局考核系统内发生7起、死亡15人,与2008年同比起数减少1起、下降12.5%,死亡人数增加5人、上升50%。14.丽水市建设局考核系统内发生4起、死亡4人,与2008年同比减少6起6人,均下降60%。15.义乌市建设局考核系统内发生7起、死亡7人,与2008年同比增加6起6人,均上升600%。
(三)按事故类别分
1、高处坠落发生31起、死亡34人,与2008年同比减少9起9人,分别下降22.5%和22.5%;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60.78%和54.84%。2、物体打击发生11起、死亡11人,与2008年同比增加2起2人,均上升22.22%;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21.57%和17.74%。3、中毒发生3起、死亡5人,2008年同期未发生该类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5.88%和8.06%。4、坍塌发生3起、死亡9人,与2008年同比减少9起24人,分别下降75%和72.73%;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5.88%和14.52%。5、触电发生2起、死亡2人,2008年同比减少3起3人,均下降60%;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3.92%和3.22%。6、其他发生1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1.96%和1.61%。
(四)按事故发生部位分
1.洞口和临边发生15起、死亡17人,与2008年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6.25%;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29.41%和27.42%。2.脚手架发生17起、死亡19人,与2008年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2人、上升11.76%;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33.33%和30.65%。3.基坑发生6起、死亡12人,与2008年同比减少2起16人,分别下降25%和57.14%;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11.76%和19.35%。4.塔吊发生2起、死亡2人,与2008年同比减少6起9人,分别下降75%和81.82%;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3.92%和3.22%。5.井架发生2起、死亡2人,与2008年同比减少6起9人,分别下降75%和81.82%;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3.92%和3.23%。6.临时用电发生1起、死亡1人,与2008年同比增加1起1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1.96%和1.61%。7.施工机具发生3起、死亡4人,与2008年同比增加3起4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5.88%和6.45%。8.其他部位发生5起、死亡5人,与2008年同比增加5起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9.8%和8.06%。
(五)按企业资质等级分
1.特级企业施工的工程发生10起、死亡11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19.61%和17.74%。2.一级企业施工的工程发生22起、死亡29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43.14%和46.77%。3.二级企业施工的工程发生14起、死亡15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27.45%和24.19%。4.三级企业施工的工程发生5起、死亡7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9.80%和11.29%。
(六)按工程规模分
1.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发生9起10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17.65%和16.13%。2.面积在5万—10万平方米的工程发生13起14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25.50%和22.58%。3.面积在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发生21起28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41.18%和45.16%。4.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发生8起10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15.69%和16.13%。
(七)按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分
1.全部履行程序的工程发生事故42起、死亡47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82.35%和75.81%。2.部分履行程序的工程发生事故9起、死亡15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17.65%和24.19%。
(八)事故的区域分析
1.工业科技园区:发生事故9起、死亡9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17.65%和14.52%。2.经济开发去:发生事故5起、死亡6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9.80%和9.68%。3.非园区:发生事故37起、死亡47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82.35%和75.81%。
(九)事故的工程性质分析
1.住宅:发生事故26起、死亡34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50.98%和54.84%。
2.公共建筑:发生事故11起、死亡11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21.57%和17.74%。
3.厂房:发生事故10起、死亡12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19.61%和19.35%。4.其他:发生事故4起、死亡5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7.84%和8.06%。
三、事故的特点分析
(一)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高处坠落、坍塌类事故较大幅度下降,两类所发生的事故起数和人数分别比2008年下降36.54%和43.42%;井架部位发生的事故也有大幅下降,与2008年同比减少6起9人,分别下降75%和81.82%。虽然高处坠落类事故同比有减少,但今年发生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60.78%和54.84%,仍然居高不下。所以,高处坠落事故依然是今后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和专项整治的重点。
(二)施工危险部位集中在各类脚手架、基坑和洞口或临边。2009年,在各类脚手架、基坑和洞口或临边等3个施工部位分别死亡了19人、12人和17人,总数达48人,占全年死亡总人数的77.42%。
(三)夏季依然是事故高发期。从事故发生的时间来看,6月-9月共发生各类事故22起、死亡31人,分别占全年的43.14%和50%。其中,2起较大事故事故也在夏季施工中发生,死亡10人。
(四)全省各设区市之间安全生产状况极不平衡,个别地区安全事故多发。从事故发生地来看,台州市、义乌市的安全生产状况十分严峻,两市共发生事故14起、22人,突破了我厅下达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指标;杭州、绍兴、湖州、金华和丽水等5个设区市的死亡人数比2008年同比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降幅分别达到66.42%、66.67%、57.14%、66.67%和60%;衢州市未发生施工死亡事故,其余设区市也与2008年同比有所下降。
(五)一、二级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施工的工程安全事故多发。一、二级建筑企业共发生事故36起、44人,分别占全年事故起数的70.59%和死亡人数的70.97%。
(六)住宅工程事故多发。全年共发生事故26起、死亡34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50.98%和54.84%。
(七)事故死亡人员都为一线操作工人。
四、事故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各方主体行为不规范
1.一些建设单位履行建设程序不到位。一是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要求施工单位开工建设;二是将部分专业工程肢解发包;三是工程建设资金没有到位,出现工程承包单位带资垫资等现象比较突出。
2.一些建筑企业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建筑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没有层层分解到各项目部及班组;二是对分公司以及部分建设项目缺少应有的监管;三是对施工现场的一线操作工人安全教育培训不够重视,特别是上岗前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十分薄弱;四是施工现场没有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要求进行安全防护;五是部分建筑设施、设备陈旧落后,没有及时保养、更新;六是施工现场的危险源没有有效识别和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七是部分工程总承包单位缺少对相关专业工程承包单位的相互协调和监督检查,没有履行好总包职责。
3.一些工程监理企业职责不到位。部分监理企业没有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未起到应有的安全管理和监理作用。一是安排同一总监多个工程任职,造成施工现场总监长期缺位,对安全生产隐患不能及时作出应有处理;二是现场专业监理岗位人员配备不足,且相关人员业务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三是施工现场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制止施工单位停止施工或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1.建筑行业一线作业人员多以农民工为主,其安全知识缺乏、基本技能低下、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不强。
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考核工作滞后,无证上岗现象比较普遍;现有特种操作人员对新规范、标准和设备性能等知识了解不多,没有及时得到学习和掌握。
3.部分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没有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有的甚至长期不到岗。
4.部分监理企业的施工现场总监、监理员在管理过程中重质量、轻安全思想比较严重,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够,没有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
各施工、监理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重视不够,没有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没有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同时,部分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预防和监控措施不到位;没有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四)政府监管工作尤待进一步加强
个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一方面,对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没有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不够,安全监管存在盲点、死角;另一方面,对建设、监理、施工等主体在建筑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现象没有及时作出严格处罚。如:义乌市今年发生的7起事故中,有5起事故都没有对涉及到的总承包单位提出处罚的建议;玉环县对发生“6.12”较大事故的建设单位(台州市丰润生物化学有限公司)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组织施工企业开工,逃避政府监管等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制止并处罚;路桥区对发生“9.9”较大事故的 “新天地·幸福人家”项目,于6月18日发现桩基工程违法开工建设后,虽然给施工单位发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听候处理”的行政执法通知书,但之后一直没有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文件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研究存在的问题,加强各项工作的措施,努力实现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平稳好转。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